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渔业部门始终把海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按照坚决打赢海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硬仗的要求,坚持产管并重,坚持严字当头,坚持常抓不懈,履职尽责,扎实推进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保持了海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向好的势头,2017年产地监测合格率99.7%,连续5年产地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市场监测合格率由2009年的88.7%提高到2017年第四季度的97.3%。 为确保海产品质量安全,各级渔业部门坚持做好“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方面工作。在“产出来”方面,实施海产养殖转型升级工程,推进海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开展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创建,推广使用循环水、零用药等健康养殖技术模式,鼓励海产品“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推进海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建设。 在“管出来”方面,强化产地监管职责,加大推动生产者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建设,坚持检打联动,不断加强产地海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做到阳性样品查处率100%。 加强监督抽查、专项整治和检打联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用药的高压态势。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产地海产品监督抽查专项经费3500万元左右,用于养殖海产品和苗种等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检样品50000余个,连续5年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没有发生重大海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5部门印发的《畜禽海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农业部关于加强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连续开展“三鱼两药”专项整治,五年来共检测三鱼、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样品分别为2500个、24000个和10000个,2017年合格率分别达到99.5%、99.8%、99.7%。坚持检打联动,超标样品查处率100%,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2014-2016年,农业部组织对超标样品地区进行了专项执法督查。据统计,近年来,各地每年用于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约3亿元,抽检样品15万多个,出动执法人员10万人次。 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和用药指导培训,坚持综合施策和源头治理。标准化健康养殖是确保海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前提。多年来,农业部大力推进标准化健康养殖,目前共有国家和行业标准900多项,地方标准1918项。截至2017年全国创建海产健康养殖示范场6129家,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29个,海产品“三品一标”总数达到1.27万个,占农产品总数的12%,其中无公害海产品1.15万个,绿色海产品655个,有机海产品379个,地理标志海产品173个。坚持开展海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全国共有30余个省(区、市)参与该项活动,各级推广机构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每年10000多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4000余次,接受技术培训的渔民达25万多人次。推动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划定,从养殖环境源头上保障海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海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和海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工作,为县域内整体推进海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海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以及追踪溯源积累了经验。 完善贝类产品监测,加强贝类划型和预警管理。贝类是我国重要海产品,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消费量大。同时,贝类风险隐患也大,极易引起急性中毒甚至死亡。农业部高度重视贝类产品质量安全,是我国海产品中唯一单独制定管理办法的品种,每年年初都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年终专门针对监测中的问题专题研究。每年安排700多万元用于贝类产品监测,每年抽检贝类样品近4000个,加强对贝类中重金属铅、镉、多氯联苯、毒素等监测预警,特别是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加强监测,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采取暂时性关闭采捕区域等紧急管理措施。2017年各地对65.8万公顷贝类养殖区进行了划型,其中一类养殖区63.1万公顷,占95.9%,二类养殖区2.7万公顷,占4.1%,我国海水贝类养殖环境总体较好,贝类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