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海鲜水产品批发分享 HAICHANINFO.COM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美食 » 温馨小贴士 » 正文

农业部部署加快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6 11:40: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海产品资讯    浏览次数:643    评论:0
导读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把建立主体信用档案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予以推进,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把建立主体信用档案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予以推进,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   通知明确要求,规模以上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需建立信用档案,主要包括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农资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将散户纳入信用档案建设范围。信用档案内容包括主体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认证登记、监督检查和奖励等五大类信用信息。在建立信用档案的同时,各地还将强化信用档案应用,把查阅信用档案作为审查主体资格、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下达财政支持项目、制定分类监管措施的必要条件,根据信用档案对生产经营主体采取联合奖惩措施,引导生产经营主体树立诚信意识,守法诚信经营。   按照工作安排,到2017年底,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将率先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2018年底,全国粮食大县、“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基本建立本行政区域内主体信用档案;2019年底,基本实现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目前,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工作已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绩效考核指标。
 
(文/海产品资讯)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海产品资讯原创作品,作者: 海产品资讯。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meishi.haichaninfo.com/show-8461.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24910107@qq.com。
0相关评论
 


海产批发|海产养殖|大连水产品价格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海鲜市场|海水产品|海鲜批发价格|深度水产|海产加盟|海鲜报价|海参加盟|酒水加盟|
业务咨询:15864010277

鲁ICP备13023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