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饮食习惯,除了主食和汉族一样以面、米为主外,在肉食方面禁忌颇多。
禁食猪肉,回族对这一条履行得极严厉、当真而自发。在穆斯林心目中,六畜中的猪,贪馋、怠惰、丑恶、笨拙,在污泥中打滚,令人作呕、生厌。是以,迄今为止,一切禁忌中,首推禁猪这一条,履行得最果断,也最广泛。同时由禁食猪肉又引起一系列连锁反映,成长到禁用猪皮制的皮鞋、皮衣、皮带,禁用猪鬃制的毛刷、牙刷,不消含有猪油成份的番笕、喷鼻脂等生涯用品。不仅如斯,穆斯林甚至避忌谈“猪”字,把它称为“黑牲畜”,或者用阿拉伯语译音为“狠基勒”。更有甚者,连“猪”的同音字也隐讳,如姓“朱”的穆斯林改为姓 “黑”。诞生于猪年,改称为属“黑”或属“亥”。
回族禁食的食品,在兽类方面还有狗、狼、虎、驴、猫等;在禽类方面有鹰、鹞等凶禽。穆斯林为什么禁食上述动物呢?伊斯兰讲授者刘智在其所著《天方仪式》一书的“饮食篇”中是如许说明的:“性善之物,食之能助人志奋,以勇于行道;不善之物食之,则耗蚀性良,乃至事理乖张。”他列举的性恶之鸟兽约有20种,为穆斯林所不宜食者,这些鸟兽的特点是:暴目者、锯齿者、环啄者、钩爪者、啮生肉者、杀生鸟者、同类相食者、恶者、暴者、贪者、吝者、性贼者、浑浊者、秽食者、乱群者、异形者、异性者等。刘智还列举了数十种不成食的动物:侵夺类,如雕、鹰、鸦、鹊;暴恶类,如虎、狼、狮、豹;顽滑类,如熊、猴、狐、鼠;贪污类,如犬、猪;乱群类,如驴、骡、象;介虫类,如龟、蟹、蛤、蛇、蚁、蜂、蚕等。
回族禁食自逝世之动物、动物血。这些禁忌均源于伊斯兰教的经典划定。《古兰经》明白划定:“准许他们(指穆斯林——引者)吃佳美的食品,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品”。制止他们吃自逝世的动物、血液 以及确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逝世的、捶逝世的、跌逝世的、触逝世的、野 兽吃剩下的动物,但宰后才逝世的仍可以吃。以现代人的目光看,不 食自逝世动物和血液,在卫生科学上是有事理的,由于自逝世的动物和 血液,有可能含有诸多病菌,吃了天然对身材有害而无益。
喝酒也为伊斯兰教所严厉制止。《古兰经》划定:喝酒、赌钱、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动,故当阔别,以便你们胜利。”
可食的禽、畜,年夜多请阿匐“下刀”。可食用之动物,刘智依据伊斯兰教经典,在《天方仪式》“饮食篇”中作了具体的论述。“凡禽之食谷者,兽之食刍者,性皆良,可食”。于是家养的“家畜”之中,唯牛、羊、驼具备可食前提,所以其肉可食;野生之鹿、糜、漳、庸、兔, “刍食而益人,亦可食”;禽类中食谷的鸡、鸭、鹅、鸽、雁、鸠、鹤钨,啄木鸟、或食谷,或食水虫,其性皆良,其食皆可食;鱼类中凡有鱼首、鱼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者,身上长鳞者,皆可食,不然不成食。按伊斯兰教礼节,宰鸡、鸭、鹅、牛、羊、驼一类可食的动物时,必需念“台斯米”,即诵读“奉其主之命”才合教法。只如果穆斯林,都可以本身脱手宰。但一般穆斯林都很当真,要请阿匐或宗教职业者脱手,在措词上,隐讳用“杀”字,也不年夜爱好用“宰”字,凡是称为“下刀”,在念“台斯米”时面向西方,瞄准划定的部位,将被宰之物下刀,切断喉部的嗓管、血管、气管,待血流尽为止。是以,每逢宗教节日,阿匐们为“下刀”而忙得不成开交,应接不暇。所有的清真牛羊肉展、鸡鸭店、食堂饭店,都必需采配阿匐“下刀”的肉食物,并公然吊挂带有阿文、华文字样的特别标记或招牌,此中有些牌子上同时绘有“汤瓶”图案,穆斯林顾客才安心。清真罐头肉,也必需贴上有阐明、标记的商标。
然而回族吃鱼是不消宰的,这此中有个传说:据说,畴前有一家回平易近,只有***二人。因为家道清贫,母亲有了病,连一点肉都买不起。儿子急得没措施,便往冰冻的河里破冰打鱼。他为了使冰块里的鱼不致被打坏,便用本身的胸脯把冰热化,掏出了一条活鱼。回抵家里,母亲将近咽气了,可鱼还没有请阿匐宰。正在难堪的时辰,真主托话于他,说感于他对母亲的忠孝,可以不宰,当即给母亲熬鱼吃。那位母亲吃了鱼,病好转了。所以至今回平易近吃鱼是不消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