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两家年夜商场都买到了假洗发水,开端很赌气,一向留着‘赝品’预备维权,可后来仍是嫌麻烦,都扔失落了。”近日,在广州市中级国民法院举办的“3·15”专题消息宣布会上,一名法官忽然“现身说法”讲起本身的阅历。 话音刚落,另一名法官也开端“吐槽”:“我们三口人往一家着名饭馆吃饭,成果吃完都拉肚子了,要打讼事吗?想想太麻烦,直接找饭馆理论,最撤退退却钱赔了200块钱了事。” 明明权益受损,却懒得打讼事,知法懂法的法官也是一样。 消息宣布会上的“插曲”,恰好折射出通俗花费者司法维权的为难。据广州市中院表露,从2012年到2013年,该院共受理花费者权益维护案件127件,此中104件都是有三次以上诉讼阅历的职业维权人士提起的,占案件数目的八成,通俗花费者少之又少。 为何年夜大都通俗花费者宁可忍气吞声也不肯拿起法令兵器维权?广州市中院平易近事审讯庭副庭长邓娟闰坦言,一般花费者缺少专业常识,很少为几元或者几十元,消耗时光和金钱本钱打讼事。 更主要的是,法令补偿没能给维权供给足够动力。曾因火车上购物不给发票而状告铁路部分的律师郝劲松举例说:“一包便利面5块钱,胜诉博得双倍补偿也就10块钱,还要花时光、耗精神、承担诉讼用度,得不偿掉,谁还愿意用法令维权?” 依据3月15日即将施行的新消法及相干司法说明划定,对经营者的讹诈行动,花费者可获得“双倍补偿”变为“三倍补偿”,三倍补偿后不足500元的,以500元作为“兜底”补偿;发卖明知是不合适平安尺度的食物,花费者可以主意“10倍补偿”,这些修正年夜年夜加重了对经营者讹诈行动的处分力度。 然而,一些维权人士以为,如许的处分仍显不足。“要使消法施展出更高文用,必需动员群众维权。”郝劲松说,“3倍甚至10倍补偿远远不敷,对于恶意出产、发卖不合适平安尺度产物的要设定巨额处分性赔款,如许既能激励通俗花费者,又可增添违法本钱,让犯警之徒望而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