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者维权难成为了近年备受存眷的大众话题,最新修正的《花费者权益维护法》(下称《消保法》)经由过程完美响应的轨制设计,出力解决花费者维权难的题目。 部门商品经营者被告需“自证清白” 此前,依照“谁主意谁举证”的法令原则,花费者在维权时要承担举证义务,但一些商品和办事技巧含量高,花费者维权艰苦。为此,新《消保法》划定对部门商品和办事的举证义务进行颠倒,花费者不消承担举证义务,避免了判定难、本钱高、不专业等困难。 中国政法年夜学平易近商经济法学院副传授吴景明对此进一步说明,举证应当是举反证,用充足证据来颠覆花费者关于商品有瑕疵的主意。假如不克不及有充足证据证实它没有瑕疵的话,应承担瑕疵的担保义务。 树立花费公益诉讼轨制 新《消保法》划定,对损害浩繁花费者正当权益的行动,中国花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花费者协会,可以向国民法院提告状讼。 中国花费者协会表现,新《消保法》付与消协“公益诉讼”权,由本来只能支撑花费者告状到可以代表花费者进行“公益诉讼”,是一个很年夜冲破。但今朝关于公益诉讼的划定还缺少响应的配套划定,如诉讼费的收取、律师费的承担、补偿费的分派、经营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承担等,需进一步明白。 全国人***工委平易近法室副主任杜涛就此表现,可以先把轨制树立起来,包含诉讼主意、诉讼费收取等较细的题目,下一步司法机关可以针对实践的情形出台司法说明,把该轨制在实践中慢慢探索出来。 对于哪类案件合适由花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吴景明传授以为:“仍有待于进一步明白,确定是涉及大都花费者的案件才可以,但至于是不是请求针对特定群体还要进一步斟酌。公益诉讼是请求企业补偿仍是只是结束侵害,还有待司法说明来断定。” 最高院法官:法院审案要为花费者供给方便 针对花费者在现实诉讼中面对的维权本钱高、审讯时光长等题目,最高国民法院法官张进先昨日表现,法院在审理花费者维权案件时,要为花费者供给方便。 张进先表现:“要下降维权本钱。花费者是弱势群体,也是冒充伪劣商品的受害者。花费者提告状讼的,应该依照有关划定尽量减、缓、免其预交的诉讼费;要实现快审快结。要尽力进步办案质量和效力,对于花费者提起的小额诉讼,要经由过程建议法式一审终审,尽快保护花费者权益。”